12月31日消息,人民银行深圳中支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6.68万元,处罚款人民币517.68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614.37万元。
具体来看,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4.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5.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6.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
7.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
8.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制度;
9.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检查制度;
10.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支付账户限额管理制度;
11.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09月1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乔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和网络系统的设计、技术开发和上门维护等。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