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琴的量词是“把”,一把琴。
量词通常用来表示人、事物或动作的数量单位的词,叫做量词。量词与代表可计数或可量度物体的名词连用或与数词连用的词或词素,常用来指示某一类别,为名词所指派的物体可按其形状或功用而被归入这一类别;
2、量词的分类:量词分为物量词和动量词两类。物量词表示人和事物的计算单位,如“一个人”中的“个”。动量词表示动作次数和发生的时间总量,如“看三次”中的“次”、“看三天”中的“天”。
3、琴(拼音:qí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战国文字。本义是乐器名,为拨弦乐器,后引申为乐器的统称。
4、字源演变:象形兼形声字。从珡,金声。战国文字“琴”从珡、金声,与《说文》 “琴”字古文从“金”声同。《说文》篆文作“A”,隶变作“琴”。本义是乐器名,为拨弦乐器,又称“七弦琴”,俗称“古琴”。一种拨弦乐器。用桐木等制成,琴身狭长,有五根弦,后增至七根。演奏时左手按弦,右手拨弦。音域较宽,音色丰富。相传是神农发明的,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拨弦乐器。曾侯乙墓E61号漆箱文字有“琴瑟”。郭店楚墓竹简《性自命出》24:“听琴瑟之声。” 《诗·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瑟鼓琴。”后引申为乐器的统称。